最高法:内地与香港相互委托送达案件20年间累计2.9万余件

时间 • 2025-11-11 19: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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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司法协助实践的报告》(以下简称《民商事司法协助实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在会上介绍,依据《送达安排》内地与香港相互委托送达案件从1999年的359件到2020年的2382件,20年间增幅超过5倍,累计已达2.9万余件。

▲发布会现场孙若丰摄

司艳丽介绍,香港回归祖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共签署8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其中,除《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尚需经香港本地立法等有关程序后再由双方共同公布生效日期外,《送达安排》、《取证安排》、《协议管辖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仲裁裁决相互执行安排》、《仲裁保全安排》、《补充安排》等6项安排均已生效施行,执行情况良好。

近五年来,内地人民法院依据《仲裁裁决相互执行安排》共办理案件57件,鲜有驳回申请或不予执行案件,充分体现了司法对仲裁的支持。《仲裁保全安排》自2019年10月1日生效施行至2020年10月31日,内地人民法院即办理申请协助仲裁保全案件32件,所涉财产价值总计113亿元。其中财产保全案件29件、证据保全案件2件、行为保全案件1件,已结21件,其中20件获法院批准。

司艳丽说,《协议管辖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自2008年施行以来,因适用范围有限,案件数量相对较少,据初步统计,内地人民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28件,但认可和执行率较高,占比75%。就此积累的审判经验必将为《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生效施行后的大量案件审理提供重要参考。

红星新闻记者高鑫北京报道

编辑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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