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此次医保制度改革后,个人账户的钱变少?国家医保局权威解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4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指导意见》相关情况。此次的医保政策改革会导致个人账户的钱减少吗?对于这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进行了解释。他指出,这次改革调整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扩大门诊共济、转换制度模式,所以个人账户减少是改革的必然结果,但这个情况需要从制度机制上去理解。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
陈金甫表示,个人账户通过改革以后,个人积累仍然归个人所有,权益没变。“通过20多年的改革,个人账户累计结余1万亿,这些钱没动,仍然是个人权益,如果说变,就是它活了,使用范围更宽了。”而在这次改革中间,如果改革到位,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方式,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那么基本上每个人新的计入都会少。
改革个人账户不是取消个人账户,而是调整个人账户的计入比例,通过两个方面的轮动,实现制度转换。所以普遍个人账户的新计入减少,意味着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建立、扩大、健全、增强。减少了部分并不意味着个人的保障会损失,而是放到了共济保障的大池子里,形成了新的保障机制。这个新的保障机制总体上基金平衡转移,保障效能显著放大。制度效应显然既用于实实在在的医疗服务购买,又有利于人群基金的共济,更有利于长远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
陈金甫指出,共济保障不是个人收入。每个人去缴费参保购买医疗服务时,就形成了保险。保险共济机制就是用大数法则化解社会群体的风险。二是代际转移。很多人年轻时没病,到老年的时候用,但是靠个人积累是有限的,而社会积累就可以更大范围地解决人们的治疗需求。三是基金效能。医保部门拿这笔钱不仅是给参保人买单,还要去跟医疗机构进行博弈,跟药企博弈,而且利用保险基金的有效管理,所以制度效应、服务绩效以及管理绩效同步提升在共济保障里面。
针对个人账户,陈金甫说,第一个人权益没有被侵蚀,积累照样归自己使用;第二新的制度功能转换,达到了共济保障、代际保障、提升管理效能的制度结果。所以个人账户新计入的减少,并不意味着整体保障功能降低。
从社会保险理念上看,风险防范机制不是收入分配机制,它强调与社会保险防范社会风险的作用,它是保命钱和救命钱。所以个人账户的多少,对当下个体来说有多和少的区别,但制度上来说共济保障更具有风险防范功能。
“有社会成员提出来,个人账户该给我的得给。”陈金甫表示,门诊保障增加了政府投入,而增加保费收入就多缴费。保险部门可以提出给单位多缴费,让个人多缴费,但是社会保险每增加一笔缴费,就会减少从业人员一笔收入,就会增加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的负担,这样反而会减少对发展的投入,减少社会经济的动能。
陈金甫认为,不能为了增加福利而竭泽而渔,社会经济的综合平衡,要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也就是做蛋糕和切蛋糕的关系。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理解社会保险的再分配,需要通过管理出绩效、制度出绩效,这就是个人账户的多和少、统筹基金的强和弱、当下和未来之间作出的平衡。
红星新闻记者严雨程北京报道
编辑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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