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岁老太进医院时被车道起落杆砸伤致骨折 法院判医院担责七成赔偿10余万
2020年7月,杨老太的老伴因病在位于四川阆中市城区的一家医院住院治疗。7月21日,杨老太去医院给老伴送饭菜。到达医院后门时,杨老太看到前面刚好有两个人推着轮椅从行车道进入医院,她便跟随其后,但就在她刚跨入大门时,行车道栏杆突然落下,杨老太被砸中,随即倒地,经诊断,杨老太的左股骨颈骨折。事后,杨老太将医院方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护理、住院生活补助、营养、残疾赔偿、交通、鉴定、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1万余元。8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阆中市人民法院日前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医院方就杨老太受伤一事承担70%的责任,赔偿杨老太10.9万元,因为当天杨老太进入医院后门的行车道时,保安人员并未进行提醒和制止,而行车道栏杆降下时,保安人员未尽到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最终导致杨老太被砸伤。
事发
给住院老伴送饭,被医院行车道的栏杆砸伤
事情发生在2020年7月21日。那段时间,杨老太的老伴因病在位于阆中市城区的一家医院住院治疗。
当天下午6点左右,79岁的杨老太正提着饭菜,准备进入医院。在走到医院后大门时,她看到有两个推轮椅的行人从这里的行车道进入医院,杨老太便跟随其后,想从行车道进入院区,不过,在杨老太刚跨入大门时,行车道上方的栏杆突然落下来,打在杨老太身上。杨老太随即被打倒在地,致其左髋部着地受伤。
随即,杨老太被送进医院的骨科治疗,经检查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后经左人工股骨头置换术等治疗好转,在住院治疗80天后,杨老太方才出院。后经司法鉴定,杨老太的情况属于9级伤残。
事后,杨老太将医院方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护理、住院生活补助、营养、残疾赔偿、交通、鉴定、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1万余元。
医院
旁边有人行通道,车道栏杆系自动起落
对于杨老太当天的受伤过程,医院方表示有部分不属实。
涉事医院表示,医院后门有行车道和人行道之分,且人行道能够自由出入,杨老太当天没有走行人通行的道路,而是从行车道进入院区,事发时,并不是保安将栏杆放下打到了杨老太的身上,而是因为行车道的栏杆是自动起落设置,从这个层面而言,杨老太受伤的主要责任在杨老太自己。
不过,杨老太表示,行车道栏杆系保安室的保安进行电动控制起落,不管行车道栏杆是人工抬放还是自动起落,都是医院方的责任。
判决
保安未尽注意和安全保障义务,医院担责70%
阆中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涉事医院后大门保安亭处设置了车辆进出栏杆,在该保安亭处都应有保安值守,无论该栏杆系自动识别起落还是保安人为控制起落,当发生危险时,保安均应可以进行控制。作为医院在保安亭上班的人员,在发现人员进入车辆专属通道时,有义务及时提醒和制止,以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但当天杨老太进入该车道时,保安人员并未进行提醒和制止,并且在杨老太进入行车道后,栏杆降下时,保安人员并未尽到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杨老太被砸伤,医院具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医院方在后大门划分了专门的车辆进出通道及人行道,正常情况下,车辆进出及行人均有各自专属的通道供通行,行人欲进出该地,均应从人行专门通道进出而不应进入车辆进出专门通道。杨老太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选择走人行道,在其选择了走车行道时应当对通行环境进行观察,并识别安全风险,其对自身安全亦存在一定疏忽,对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具有一定过错。最终,法院判定医院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杨老太自行承担30%的责任。
最终,阆中市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医院方赔偿杨老太10.9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王超
编辑王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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