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快评丨劳荣枝被执行逮捕,让“胁迫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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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昌公安通报,2019年11月28日,23年前被列为重大杀人案件追捕对象的犯罪嫌疑人劳荣枝在福建厦门落网,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12月5日移交南昌警方后,公安机关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侦办。12月17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劳荣枝依法执行逮捕。
从劳荣枝被移交南昌警方,到警方组织精干力量全力审讯侦办,再到17日对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依法执行逮捕。尽管案件还未最终宣判,但可以说,打破了一些网友“劳荣枝可能是被胁迫作案”的猜想。
根据媒体报道,劳荣枝往复于各地歌舞厅。如此情形,按理说有大把的机会逃跑,或者请求警方帮助,但是她没有,这充分说明其参与作案不是被胁迫的。当劳荣枝被抓时,不仅没有委屈悔恨的表情,反而在镜头前极其淡定,甚至露出笑容。被胁迫的作案者,被抓时极可能情绪大爆发,表现出痛哭、悔恨、委屈等状态。而主动参与者,长期作案练就的冷血心态,在被抓时才可能有“早晚要死”的平静。
劳荣枝外表漂亮,说话细声细语,性格看上去很温柔,但这并不代表就不会主动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那些感到不可思议的、要为其找客观犯罪理由的人,实际可能走入了以貌取人的“晕轮效应”误区,以偏概全,产生了认识障碍。外貌、性格仅仅是辅助了解一个人的途径,并不能完全说明这个人的本质。
而在劳荣枝案中,网友们甚至有些法律人士也走入“晕轮效应”,进行假设,认为她当初的行为可能出于受到胁迫,不得已而为之。如果这种假设成立,劳荣枝就成了一个受害者。事实上,人们的潜意识中,很难把一个拥有漂亮外表、温柔性格以及体面工作的人,跟一个“杀人女魔”联系起来。如果这个人外貌丑陋、性格暴躁,也许人们的看法就会完全相反。
其实,人性是复杂的,人格也可能带着多种面具,我们不能根据一个人的外貌、职业、地域等特征简单去判断好坏,而要根据其长期的行为透露出的信息来判断本质,保持理性与辩证的思维看待人和事。走入“晕轮效应”误区的危害不小,轻则让人产生认识障碍,看不清事物和人的本质,重则可能让自己产生巨大损失,至少这一点,应给人们带来警示。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叶建明
编辑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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