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练科目三女子借朋友车上路,行驶中露马脚,被交警查个正着

时间 • 2025-11-29 15:59:19
民警
执勤
驾驶员
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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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省道S214线,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检查中,执勤民警发现一辆鄂A别克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走走停停,行驶异常,驾驶员操作有些慌乱,险些与对向会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在现场,执勤民警下意识感觉这车肯定有什么问题。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执勤民警发出靠边停车指挥手势后,发现该车女驾驶员根本就不知道怎么靠边停车,在执勤民警的引导下,才勉强靠边停了下来。

民警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在对该车驾驶员的证件进行检查时,该车女驾驶员遮遮掩掩谎称忘记带驾驶证、身份证了,连身份证号码也记不住了。执勤民警使用警务通装备,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及相关信息比对查询后,得知该车驾驶员并不是没带驾驶证,而是根本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民警的教育引导下,该车驾驶员何某向执勤民警如实陈述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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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女子被交警查了个正着

经查,该车驾驶员是位准驾驶人,刚考过二科目考试,准备考三科目,盼望着早一天考完,早一天拿到驾驶证,便向朋友借车上路练习一下,还约上自己的侄儿一同上路练习三科目,不曾想在路上碰见了交警,被逮了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将何某驾驶的小轿车进行了暂扣处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何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会受到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在此,交警也提醒各位准驾驶人朋友:练车请在教练的陪同下、在规定的场所、规定的线路上练习,别抱侥幸心理,生命只有一次,别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

刘从文红星新闻记者江龙警方供图

编辑包程立